各学院:
根据教师交流与培训中心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目前各学院已经完成了自查,第14周将安排学校督导专家对各学院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并进行调研,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参加人员:学院领导、督导组成员及相关人员。
2.工作汇报:准备好相关材料,学院主管领导做不超过5分钟的督导工作及本次期中教学自查情况汇报。
3.学校督导组核查自查情况并查阅相关资料。
4.座谈。
5.检查走访行程安排详见附件通知。
教师交流与培训中心
2024年5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