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开展集中教学检查活动的通知
各院(系、部)、各部门:
依据学校《教学工作规程》(校教字〔2017〕57号)和相关教学管理文件,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,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学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、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整体水平,经研究决定开展集中教学检查活动,具体活动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审核评估、转型发展和师范专业认证为引领,进一步践行应用型大学建设理念,树立全员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意识,推进课堂教学改革;树立“以人为本、亦督亦导、以导为重、旨在提高”的督导理念,本着“严管厚爱”的原则做到“真检查、真督促、真处理”,不断提升教师整体教育教学水平。
二、领导小组
组长:李佩国、冯瑞银
副组长:马爱林、郭立昌、王建猛
成员:黄立明、杜茂宝、朱天志、赵立强、陈庆合、杨洪涛、王玉芬、乔亚科、宋士清、贠小波、王庆祝、李军、宋士涛、于明来、秦文、刘进成、崔海英、赵福江、董洪平、赵华恩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王建猛任办公室主任。
三、活动时间
第14-15周(11月23日-12月4日)。
四、检查形式
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活动相结合。常规检查以院系部自查为主,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;专项检查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,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活动。
五、常规检查
(一)院系部自查阶段
时间:第14周 (11月23日-11月27日)
内容:本学期日常教学(理论和实验)运行情况检查、实习实训情况检查、教学文档建设归档情况、教学部工作开展情况、 2020届毕业论文归档及2021届毕业论文选题情况、本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(专业带头人、教学部主任、督导组人员)听课完成情况、组织集中听课活动情况、师生座谈会情况等,各项检查需留有检查记录和佐证材料。
(二)学校抽查阶段
时间:第15周(11月30日-12月4日)
内容:学校组织校级教学督导专家,通过听取院系部领导汇报、调阅检查材料等形式对院系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。
六、专项活动
为有针对性的做好检查工作,设置了四个专项活动,包括:教学管理制度文件学习周活动、集中听课活动、师生座谈会、实践教学专项检查。
(一)教学管理制度文件学习周活动
1.活动时间:第14周(11月23日-11月27日)
2.学习内容:学习学校相关教学管理制度文件。具体学习内容见附件1及文件压缩包(电子版可从教师发展中心网站“资源与服务”栏目下载)。
3.活动形式:各院系部自行制定学习方案,可采取线上和线下学习相结合、集中和分散相统一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。
4.活动要求:(1)各单位将本通知内容传达给每位教职工,认真制定学习方案并组织学习。(2)为保证学习活动效果,进一步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,学习结束后要求每位教师签订《制度承诺书》(见附件2)。
(二)集中听课
通过各级领导、各部门共同参与集中听课活动,营造“全员参与教学管理”的氛围,推动我校“三风”建设,落实《领导干部听课制度》(校教字〔2017〕63号),体现教学中心地位,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,促进教学质量提升,巩固评估成果。
1.听课时间:2020年11月23日-12月4日(第14-15周)
2.听课范围:全校各年级在校上课班级的理论及实验、实践课。
3.组织形式:分院系自行组织集中听课、中心集中组织听课和自主听课三种形式。院系听课人员包括:本部门领导、教学部主任、专业带头人、二级教学督导人员;中心集中组织听课人员包括:校级教学督导组全体专家、二级教学督导组组长、教发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;自主听课人员包括:各级领导干部。
4.听课要求:
(1)院系部集中听课要求:①各单位自行组织本部门领导、教学部主任、专业带头人、二级教学督导人员进行集中听课活动,完成学校《领导干部听课制度》规定的听课任务。②组织对青年教师、评教成绩较差教师的重点诊断性听课和重点帮扶活动,提高其教学业务水平。③组织教学观摩活动:组织新入职教师、评教结果较差的教师观摩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授课。 ④组织教师相互听课:组织本部门全体教师相互听课。
(2)中心集中组织听课要求:每2人组成一个听课小组,由组长负责,在全校范围内随机听课;每小组听课不少于4次,每次不少于1学时。听课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,于12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kk8076589@163.com。
(3)自主听课要求:各级领导干部可自主随机选择所听课程(课表见附件4)。根据学校评估整改精神,促进《领导干部听课制度》的有效落实,要求“自主听课人员”在检查期间务必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,《听课记录》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于本学期末交至教师发展中心。
(4)所有听课人员须佩戴胸牌,携带《听课记录》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。《听课记录》及第14、15周课程安排可从教师发展中心网站“资源与服务”栏目下载。
电子版可从教师发展中心网站“资源与服务”栏目下载。
(三)师生座谈会
1.会议时间:教师座谈会:2020年12月1日(周二)下午2:00-3:30;学生座谈会:2020年12月1日(周二)下午3:30-5:00。
2.会议主题:了解教学运行和教风学风情况,收集师生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3.会议地点:秦皇岛校区在广顺楼众创空间3楼,开发区校区在综合楼4楼教育学院会议室,昌黎校区在主楼3楼会议室。
4.参加人员:教师发展中心、教务处、学生处相关工作人员,教学督导组人员;二级学院推选教师、学生代表各2名。
5.其他事项:座谈会分三组在三个校区同时进行,分别召开教师、学生座谈会各3场,请各院系部组织师生积极参加,并通知参加会议的师生按指定地点准时参会。
(四)实践教学专项检查活动
为了解院系部实践教学工作组织管理及计划落实情况,学校拟在第15周内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实地考察、召开由实习所在单位领导、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参加座谈会的形式,重点了解我校教学服务地方的情况,检查实习效果、了解地方需求,发现问题,解决问题。具体时间地点待定。
七、活动要求
1.各院系部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,分管领导为副组长,教学部(室)主任、专业带头人、教学督导组成员、办公室主任、学工办主任、教学秘书等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组。
2.各院系部要积极组织开展“教学制度学习周”活动,认真组织学习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文件,加强对本单位教师教学纪律的监督与指导。以本次检查为契机,狠抓教风学风建设,强化课堂教书育人功能,积极落实立德树人责任意识。
3.各院系部、各部门对教学检查工作应本着科学、认真的态度,依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各项检查,所有教学管理人员,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教学第一线,了解帮助教师解决在教学中遇到的困难和改进教学工作,各级领导干部争取在检查期间完成《领导干部听课制度》规定的听课任务。
4.为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,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,在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,各院系部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影响因素,并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表(见附件3),将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、改进过程以及改进效果记录存档。
八、材料提交
检查结束后,院系部需按检查内容逐项总结,认真撰写《院系部教学检查自查报告》,校级教学督导组撰写《校级教学督导组教学检查报告》,于12月8日前将纸质版交教师发展中心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kk8076589@163.com。
九、总结反馈
针对本次检查活动,教师发展中心将撰写《集中教学检查情况报告》,反馈给学校领导、二级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,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,持续整改,力争实效。
十、工作咨询
联系人:刘欣
联系电话:8076589
办公地点:逸夫楼A1105
附件1:重点学习文件内容
附件2:制度承诺书
附件3: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表
教师发展中心
2020年11月20日